刺史,古代地方长官之一,原本是秦汉时期设立的一种地方长官,汉武帝在B.C.116年设刺史于郡,唐武德元年明确刺史设置于州。刺史一职领有诸多职责,以监督和管理地方为主。此外,刺史还需要出面应对各种纠纷和防范意外风险对人民的影响。
虽然历经朝代更替,刺史的权力也发生了许多变化,但其对于地方政权管理的作用却一直没有改变。此外,据《三国演义》的描述,刺史的名声并不太好,常常有暴虐和不公的情况。而在古代士人和百姓中的形象也不太好,并常经过历代文人墨客描写为执法的严厉和专横。
在历史变迁中,刺史一职已经被改革所替代,但刺史的管理职能仍然影响着地方政务。刺史地位特殊,也给很多文学艺术创作者提供了创作本源和灵感。